2023上半年绵阳市北川县招才引智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公告
2023年03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12名北川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体育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就读大学(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公费师范生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为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其本科阶段需具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就读经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愿意在北川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北川中学(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常乐街1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北川中学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北川羌族自县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北川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2)自荐书、公费师范生协议书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并签订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本人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考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现场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覆盖本次考核招聘全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高于1:5(不含1:5)的岗位采取面谈的形式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面谈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低于1:5(含1:5)的岗位全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3.领取考核通知书。进入考核环节的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3月31日下午15:00-17:00到北川中学(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常乐街1号)领取《考核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考核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1.现场考核: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采取试讲(体育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打分进行排名。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签订协议: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由北川中学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3643(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6-6198886(北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