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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5:06:1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1月17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启动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活动,本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级事业单位(含派驻乡镇)工作人员4名,详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本公告《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岁,本科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引进后需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采取综合初评、综合测评、考察的方式引进。

  四、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北川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六)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17:00截止,报名电子邮箱:2392693998@qq.com,联系电话:(0816)4893172。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

  3.网络预报名时不审查考生资格,预报名的考生仍须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岗位参加现场报名,在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前亦可完善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视网络预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网络预报名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各高校校内就业网相关公告,按照通知的场次、时间、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审核表》,并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一)综合初评

  1.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20,将通过综合初评的方式进行初筛。综合初评由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分值为100分,根据综合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综合初评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2.综合初评通过人员即确定为进入综合测评人员,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未通过综合初评的不再单独通知。

  3.通过综合初评的报考者需在综合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其报名提交资料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与真实性。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

  ※报考者需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名表》所填联系方式错误、通讯不畅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综合测评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3.综合测评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5分(不含)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综合测评排名;若综合测评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综合测评排名。

  七、体检和签订协议

  (一)体检对象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体检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二)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咨询电话: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16-4893172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3175

  监督电话:

  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委

  0816-482139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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