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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绵阳市北川县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5:05: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11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拟公开考核招聘1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师6名、麻醉医师1名、超声诊断医师1名、放射诊断医师1名、病案信息管理技师1名、神经内科医师1名、泌尿外科医师1名、中医师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愿意在北川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符合本公告《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用人单位栏”为县人民医院的所有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主体育馆1-33室(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蜀泸大道33号)。

  (2)符合本公告《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列“用人单位栏”为县第三人民医院、永昌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所有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泊洲酒店大厅二楼小会议室(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景路20附1号)。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按照公告中发布的时间,到现场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北川羌族自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就读院系、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并签订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应届考生承诺书;符合中医师岗位报考条件者还需提供服务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所服务的村卫生室机构名称、在岗情况,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内学位栏“不限”的可不提供学位证。

  2.资格审查。报考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现场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覆盖本次考核招聘全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三)考核

  1.现场考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打分进行排名;如主考成绩相同的,按照副主考打分进行排名。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签订协议: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由用人单位与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2024届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按照程序进行体检。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

  报考中医师岗位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联系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6198766(县卫生健康局)

  0816-4821390(县纪委监委)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北川羌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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