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三台县招聘教师招聘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3:57:18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拟考核招聘25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所有报考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7.定向、委托培养,在定向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网络预报名
网络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0日下午17:00。网络预报名的报考者须将下述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1409261099@qq.com)。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10:00至12:00在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二教109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至12:00在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旅院广场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14:30至17:00在海口市海甸岛希尔顿欢朋酒店(海口市美兰区春华路3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
网络预报名仅作为报名意向统计,已参加网络预报名的报考者,请于上述时间带上相关资料到上述现场报名地点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岗位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可改报其他岗位,最终报考岗位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未到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可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参加现场报名。请报考者准确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资料
1.《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1)往届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3)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公费师范生还须提供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报考者,需在报名时说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相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网络预报名仅进行资格预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考核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报考者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一)综合初评。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综合初评满分为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二)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用现场试讲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满分100分,综合测评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及综合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相应责任由考生承担。
特别提示:
参加考核的2024年应届考生务必带上教育部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往届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绵阳市三台县2024年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以上均简称《协议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将《协议书》递交招聘单位;未递交《协议书》或自动放弃资格的考生,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人数,同一岗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的,则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复检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招聘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对已招聘且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才,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绵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本公告由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0816-5336719 ;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332323;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5263317;
三台中学刘老师:13778038575;
芦溪中学李老师:13402331956;
三台一中孙老师:13778171885;
刘营职中张老师:15881611933。
监督举报电话:
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5768875。
附件: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