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绵阳游仙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9-26 17:22:16 来源:人才引进网
游仙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
因工作需要,游仙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报名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应一致);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委培、定向毕业生,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的。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股(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西路86号)。咨询电话:0816-2274079。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近期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与《报名信息表》上同版照片1张。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对象
参加绵阳市游仙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特别提示: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时,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是否进行初选,如需进行初选,初选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 )上午9:00,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08:30之前进入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本公告和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筛选。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卫健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筛选。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信息发布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提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或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符合绵阳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游仙区卫健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 0816-2274079
监督电话: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 0816-2272758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