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南充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下半年南充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下半年南充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4名)》已于2023年9月22日发布,本次南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6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南充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下半年南充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10日18∶00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0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