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城区学校考调教师9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6:34: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城区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进一步推进名师名校建设,实现城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嘉陵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学校所需教师采取考调方式进行公开择优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学科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调共9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南充市嘉陵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对象范围
面向区内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教师,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要求
1.嘉陵区内教师48岁及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区内考核合格的支教、上挂教师年龄不限。
2.嘉陵区外教师35岁及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服务期要求
1.嘉陵区内教师在嘉陵区学校工作满2周年(2022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公费师范生工作满5周年(201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2.南充市外教师工作满5周年(201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3.嘉陵区外南充市内(顺庆、高坪、西充、南部、阆中、营山、蓬安、仪陇)教师除工作满5周年(201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周年,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须在本职称岗位上工作满3周年(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层及以上干部须在现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周年(2021年12月31日前任职)。
(五)专业要求
1.嘉陵区内报考者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或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2.嘉陵区外报考者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为准)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六)符合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七)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八)无本《公告》第八条第二款“一票否决”项之一的。
(九)嘉陵区外报考者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6楼会议室(嘉陵区耀目路125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下列证件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
1.嘉陵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若其他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符,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审核出具的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学科、是否在编在职,是否同意报考)(附件4);
7.嘉陵区内上挂、支教人员须出具上挂、支教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9.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嘉陵区外报考人员)(附件5)。
(四)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者将取消其参考资格。?
4.嘉陵区内支教、上挂人员可报考面向区内支教、上挂人员的考调岗位,也可报考面向区内教师的考调岗位,两者不得兼报。?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学前教育岗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相应考调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调岗位,其岗位名额根据报名结果进行综合调整,调整结果于2024年7月26日12:00前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ling.gov.cn/,下同)上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
笔试准考证:2024年7月26日下午(15:00-18:30)。
面试准考证:2024年8月9日上午(8:30-12:00)。
2.领取地点
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嘉陵区耀目路125号)。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南嘉教〔2014〕150号文件精神,嘉陵区内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者,其支教经历按照每支教1年加2分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嘉陵区内报考者)+面试成绩×50%
报考者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入总分。
(二)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嘉陵区南荣路小学。
笔试成绩于2024年7月29日18:00前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入围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嘉陵区内报考者)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报考者面试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31日12:00前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3)面试方式:学前教育岗位为模拟讲课+技能测试,其他岗位为模拟讲课。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现场提供的为准)。学前教育岗位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8分钟(唱歌、舞蹈、简笔画、弹奏、讲故事五项技能任选两项);其他岗位模拟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
(5)面试地点:嘉陵一中。
(6)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办法
依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该环节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复审内容
对报考者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报考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者进行考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2)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3)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者;
(4)2024年《师德师风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5)教学质量监测等次认定为“待提升”者(限区内);
(6)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
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
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要求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岗位安排
(一)岗位设置
见《嘉陵区城区学校2024年考调教师岗位安排表》。
(二)岗位选择办法
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同者,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确定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由报考者选择。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
人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考调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等)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调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三、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考调学校、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嘉陵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0817—3886019(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3631047(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纪委监委)
附件: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