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隆昌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10:16:00 来源:人才引进网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四川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7〕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隆昌实际,将2022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隆昌市2022年度招募的服务期满两年且两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考核招聘后,在招聘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考核招聘名额
见附件2:隆昌市2022年度招募 “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情况表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8:30--9月18日至18:00(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信息。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务开发股(隆昌市锦林大厦4楼)。
3、联系人:张向英;联系电话:0832-3992652。
(二)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或助理医师资格证等),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并填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凡在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2024年9月19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资料,结合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察(2024年9月20日—23日)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五)体检(2024年10月10日前)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六)上报审批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体检合格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公示
根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报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通过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聘用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所有参加考核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服从岗位调配。
四、纪律与监督
1、坚持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2、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的报名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予以相应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五、其他
本公告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9265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5928376728(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