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长江宜宾航道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04月13日讯:长江宜宾航道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事宜宾合江门至泸州纳溪91公里长江干线航道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长江宜宾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长江宜宾航道局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宜宾航道局2022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2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等,均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至4月26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面试资格审核、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5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4月27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缴费确认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一线船员岗位除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单位于2022年5月10日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5月23日至27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举行,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原始成绩于2022年6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6月10日至6月1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6月1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长江宜宾航道局于2022年6月23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二)其他说明。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除一线船员岗位外,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宜宾航道局网站(http://www.cjhdj.com.cn/zzq/ybhdj/)公布。
(二)面试前由长江宜宾航道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协议书;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拟于2022年7月上旬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考信息表》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足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一线船员岗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宜宾市“三甲”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长江宜宾航道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
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七、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长江宜宾航道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长江宜宾航道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经上报审核、审批通过后,长江宜宾航道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长江宜宾航道局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监督电话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831-2107093、210711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
监督电话:0831-210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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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宜宾航道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