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雅安名山区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招聘乡镇事业人员公告
2022年11月25日讯:根据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中组部等4部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有关规定和雅安市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做好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雅组办〔2022〕54号)有关要求,现就雅安市名山区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省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雅安市名山区面向全省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省在职在岗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专职工作者指街道(乡镇)社区直接从事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由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保障,由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综合协理员等,不包含社区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年龄在18至40周岁(1981年12月6日-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获得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表彰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6日-2004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5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村改居社区工作者在村任职时间、退役军人社区工作者在部队服役时间可计入累计年限);
7.报考人员的年龄、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纳入招聘范围的情形
1.尚在试用期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提供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雅安市名山区惠民路2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835-3223875。
3.资格初审及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确定自身实际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交报名。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2),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县(区)民政局、县(区)委组织部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社区工作的相关文件:任职文件或聘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与街道(乡镇)或社区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由所在镇(街道)出具专职证明,之一即可;
(4)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受表彰考生还需提供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出现役士兵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特别提示:材料提供不齐的,不予报名,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准考证领取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民政局根据考生填报的《考生信息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载明考试时间、地点,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领取地点: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领取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名额的30倍,则该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的30倍,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11日,若需增加笔试环节的,于12月10日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缺考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内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在本阶段出现的缺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名山区委组织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5倍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情况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后续招聘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形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共同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招聘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并对提出的考核意见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信用、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为1年。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名山区镇(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按照我区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安排如下:
(一)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如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需主动向名山区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报备,不得隐瞒事实。如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生如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隔离,考试期间无法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需主动扫考场场所码,配合查验考生本人健康码、行程卡、旅居史,并出示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
(六)考试期间,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试日程,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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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