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宝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7:39: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宝兴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宝兴县公安局委托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共17名。(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志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单位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8月30日前出生、1988年8月30日后出生);身高男性不低于168厘米(含168厘米),女性不低于158厘米(含158厘米)。
5.身体健康,身体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标记;无严重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或者文秘、档案、信息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5.有A、B类驾驶证人员或水电维修维护技能(要求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止入职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涉嫌“黄毒赌”;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的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宝兴县穆坪镇穆坪南街老水务局二楼,联系电话:13547453109)。
4.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片1张;
(3)填写《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4)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及《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填报后统一发送至邮箱:961508461@qq.com;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执行。测试项目共分为以下六项(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6个项目中3个项目达标即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项目一:10米×4往返跑;
项目二:2000米;
项目三:坐位体前屈;
项目四:立定跳远;
项目五:握力测试;
项目六:50米跑。
(四)面试
根据综合排名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临场应变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五)总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加分。
2.加分:军龄、辅警经历每月加0.05分;档案、文秘、水电类、信息技术、警察或政法院校专业大专生加2分、本科生加3分,其他专业大专生加1.5分、本科生加2分;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加8分;在职民警配偶及子女加5分;具有C1驾驶证,且驾龄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具有B1、B2驾驶证,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的加3分;具有A1、A2、A3驾驶证,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的加4分。以上加分项目可累加,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加分的书面依据(书面依据须为原件),经审核确定后予以加分。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肢体功能障碍、有明显疤痕、色盲、纹身、毒品检测呈阳性等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为不合格。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宝兴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政治历史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有无犯罪违法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公安局研究,可在招聘岗位内相互进行调配。
(八)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在宝兴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
(九)聘用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完全派遣的方式,由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宝兴县公安局同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人事风险责任。宝兴县公安局具体负责管理考核和组织培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违反宝兴县公安局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经县局党委研究后,可以随时退回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宝兴县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由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劳务合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聘期考核,实行层级化管理,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职务工资+加班补贴+绩效工资。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工作服装由宝兴县公安局统一提供保障。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考核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未经政审签订招聘录用合同的,一切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由宝兴县益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宝兴县公安局研究进行统一调整,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
(四)本次招聘所有过程,宝兴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胡先生(13547453109)
王警官(13608262627)
附件1.《宝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宝兴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