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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5:17: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及《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的函》(编综函字〔2023〕433号)、《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6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北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6日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医专项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4年2月21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天津市北辰政务网查询招聘公告发布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
 
  天津市北辰政务网:www.tjbc.gov.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2日上午9:00
 
  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3日下午5: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招考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先由个人垫付报名费,报名后请于2024年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凭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北道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改报: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且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考务机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改报时间为2024年3月5日下午2:00-4:30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下午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13日上午9:00-3月17日上午9:00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3月22日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应具备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除了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考试工具外,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2024年3月22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北辰政务网:www.tjbc.gov.cn发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5.应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情况,则再行组织面试环节,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审查应聘人员。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察、聘用、报到等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递补及岗位待遇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北辰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六、其他说明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北辰政务网(www.tjbc.gov.cn)发布补充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电话: 022-26390195
 
  监督电话: 022-26823981
 
  来电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至11:30  下午 2:30至 5:00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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