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保山隆阳区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3:42:56 来源:人才引进网
隆阳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教师进行校园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50名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9人、初中教师20人、小学教师91人、特殊教育2人、幼儿园教师8人。具体专业要求及岗位详见《隆阳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大学)普通招生计划2022年—2024年一本及以上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一本及以上毕业生。
(二)其他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大学)普通招生计划2022年—2024年一本及以上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岗位不限定师范类)。
(三)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四)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24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发布”“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17:30,报考人员将《隆阳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PDF版,文档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联系电话”,发送至招聘工作邮箱:lyjyrsg@163.com。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不能参加后续的招聘工作。
(三)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4日(星期六)08:30至11:30,云南省保山市第八中学(隆阳区兰城街道太保南路154号)。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隆阳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原件。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校方已盖章)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师范类一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学习成绩登记表、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现场资格审核需注意:
(1)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以综合条件量化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组织面试
2024年2月25日(星期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当场宣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
1.高中教师岗位(不含高中信息技术岗位)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高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2.初中教师岗位(不含初中心理健康岗位)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初中二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3.小学教师岗位(不含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小学六年级教材(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4.高中信息技术岗位、初中心理健康岗位、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幼儿心理健康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确定签约对象
按同一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并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签约对象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对象。由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与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七)资格复审
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签约对象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办公室,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8号,联系电话:0875-2207951)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签约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签约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
经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八)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此公告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0875—2160711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2122753
监督电话:隆阳区纪委区监委 0875—212255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