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教师进行校园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保山市隆阳区大庄中学1人:初中语文教师1人。
(二)隆阳区胡家中学3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初中物理教师1人。
(三)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1人:小学语文教师1人。
(四)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11人:小学语文教师7人,小学数学教师4人。
(五)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2人:小学语文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
(六)保山市隆阳区河图中心学校1人:小学语文教师1人。
(七)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中心学校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
详见《隆阳区2024年第二次校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大学)普通招生计划2022年—2024年一本及以上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2022年—2024年毕业的未就业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毕业生。
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12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发布”“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需提交材料
2024年毕业生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个人简历、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资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个人简历、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外语水平、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2.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篮球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资料和面谈,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量化打分,75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聘人员的,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确定签约对象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确定签约对象后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与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八)资格复审
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签约对象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办公室,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8号,联系电话:0875-2207951)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签约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签约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
经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七)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承担相关责任。
(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报考人员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此公告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0875—2160711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2122753
监督电话:隆阳区纪委区监委 0875—21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