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山市广播电视台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年01月29日讯: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拟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为:电视节目制作2名、外景主持1名、工程技术人员1名、化妆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热爱新闻事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电视节目制作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一定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及专业能力,满5年(含)以上广播电视从业和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外景主持岗位: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播音与主持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含)以下,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达一级乙等以上。有应聘岗位实习、见习或广播电视台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3.工程技术岗: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广播电视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含)以下,熟悉非线性编辑系统、媒资系统、演播室录制、播出系统等融媒体平台系统运维工作,具备较强的实操能力。有应聘岗位实习、见习或广播电视台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化妆师岗: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和艺术素养,对化妆、造型、服装等有一定见解和创意,能基本完成电视出镜妆、舞台妆的化妆工作。有应聘岗位实习、见习或广播电视台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1月28日在保山广播电视网、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2月3日17:3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广播电视台组织人事科(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北侧603室)。联系电话:0875-3039813。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各占总成绩的50%。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最终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最终成绩75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最终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情况、对新闻宣传政策、理论和应聘岗位工作的认识,以及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确定拟聘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根据面试最终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
(五)体检。拟招聘人员必须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录用前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按国家公职人员吸毒尿液检测的要求,到保山市秉中司法鉴定所进行吸毒尿液检测。两项检测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
(六)递补。因拟招聘人员体检或吸毒尿液检测不合格、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待遇。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等关于深化市级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相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参照企业用工方式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遵守组织纪律,注意保密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