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山市昌宁县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员公告
2020年10月20日讯:为切实加强昌宁县融媒体中心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声屏形象,提高办台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现将昌宁县
融媒体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播音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按需招聘、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以用为本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0年,昌宁县融媒体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具体岗位见下表)。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2018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五官端正,具备从事电视播音的气质和形象;
(五)热爱昌宁,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昌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19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新闻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
2.报名地点:昌宁县融媒体中心(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0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4.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2张。
5.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选择网络报名的,将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打包后以姓名加联系电话方式命名发送到邮箱cngbdst@163.com。
6.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7.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及复审:依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持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8.报名咨询电话:0875—7130144。
(三)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昌宁县融媒体中心(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0号)。
3.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提供的文字稿件,播5分钟电视新闻,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结束后,由专家组对考生的录音录像情况观看后进行量化打分。专家组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专家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五)确定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无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则取消该招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考察由昌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及参加面试时,须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配合做好现场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记录。
咨询联系电话: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0875-7130144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监督电话:
昌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75-7120218
点击下载>>>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