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工作,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经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研究,报元谋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审核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名编外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编外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2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男性,身体健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负责、脚踏实地、品行端正、团结友爱,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出现酒驾、醉驾、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形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认定
18周岁至45周岁指1979年5月1日(含5月1日)至2006年5月1日(含5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经元谋县委卫生健康工委批准后,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微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9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医院办公室(元马镇凤凰大道环岛南侧),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878—8211000。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并持填写完毕的《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照片1张(要求:小1寸白色底版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
(四)资格审查。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因本人提供材料不全、填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分为100分。考官5人,考生面试结束后,由5名评委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分别评定面试成绩,5名评委的平均分即是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退伍军人,学历高者依次优先确定顺序。
考试时间:2024年5月31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小报告厅。
(六)公布成绩。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体检由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地点为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
(八)考察。考察由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进行,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征信、违纪违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存在劳动人事纠纷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或者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可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报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公示5个工作日,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六、薪酬及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基本工资3000-3200元/月。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购买保险(含意外伤害险)。
七、纪律要求
(一)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邀请县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主动报告并实行回避。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元谋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