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招录10人公告
关于招录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受丽江市公安局委托,宁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附件1:
丽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报考岗位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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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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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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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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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婚育情况 |
□未婚/□已婚未育/□已婚已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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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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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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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
与原工作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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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省 市 县(区) 街道(乡) 社区(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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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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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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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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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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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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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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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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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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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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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瞒报、虚假,后果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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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及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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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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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未参加工作者不需填。 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需填写加分项目,无上述情形的填“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