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公告
2020年08月18日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号)和《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教体联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结果客观公正。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确保教育体育队伍整体素质。
(三)坚持回避原则。确保招聘工作按回避有关要求进行组织。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以及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补充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专升本和研究生在读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临翔区新建改扩建高中教师12人,其中:信息技术A1人,信息技术B1人,信息技术C1人,电子商务1人,设计学1人,英语A1人,英语B1人,语文1人,数学1人,数学A1人,历史1人,物理1人。相关专业要求必须符合《临翔区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补充招聘岗位表》中的具体专业。
三、招聘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
(一)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向实际聘用人员一次性发放就业补贴30000元。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审核方式:现场报名审核。
2.报名审核时间:
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
3.报名审核地点: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忙令完小综合楼一楼)。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临翔区2020年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报名表》1份。
3.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已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将取消录用资格。
6.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由服务单位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录用文件、合同(或协议)、服务期考核结果材料复印件各1份。
7.2019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待定
考生于考前40分钟开始依次测量体温后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到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地点
临翔区忙令完小教学楼(区教育体育局旁)。
(三)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竞聘人员学科专业知识。
(四)笔试成绩公布
1.公布时间:待定
2.公布方式:现场张贴。
3.公布地点: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
七、确定拟聘人员
(一)拟聘人员确定
按照竞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数的,加试一轮笔试。
笔试成绩低于总成绩40%的,不予录取聘用。
(二)拟聘人员初步公示
1.公示时间:待定
2.公示地点: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八、体检
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一)体检时间:待定
(二)体检地点: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体检对象:拟聘人员。
(四)体检事宜: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在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空腹到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按要求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延依次递补。。
2.当天不得吃早餐。前一天注意饮食,不吃辛辣食物、忌饮酒。近期内避免服用药物。
3.若体检后出现缺额,在同学科岗位落聘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九、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待市级聘用文件下发后,签订劳动合同。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
十一、其他要求
(一)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出题阅卷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书籍、教学工具等进入考场。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四)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命题阅卷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电话:0883—3064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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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报名表.xls
临翔区补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