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2021年01月0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城市品质,助力建设“美丽县城”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20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市管理岗位(不属于在编人员),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墨江户籍的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上毕业生(男15名,女5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志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墨江户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35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现役军人。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ojiang.gov.cn/)、墨江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和媒介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1月15日(下午17:30止)。
2.报名地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办公室。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小一寸蓝底彩色正规照)。
(三)资格审查
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2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常规面试。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6.面试成绩=面试分+加分
7.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该岗位参加体检、公示等后续招聘人员。
8.加分。退役军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生,加5分。
(五)岗位递补
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未选岗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该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情况。
(二)体检
体检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
六、公示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o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合同签订、日常管理、工资待遇
(一)合同签订
1.聘用人员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
2.聘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可以续签。
3.聘期满后,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二)日常管理
聘期内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者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情形的,应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待遇。相关劳动纠纷,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三)工资待遇
工资为3000元/人/月(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八、重要提示
(一)考生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若因通讯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招聘各环节中出示“云南健康码”,红码者,不得参加各招聘环节。具体防疫须知见附件2。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本公告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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