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山州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2021年10月21日讯:为适应新时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5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20〕8号)、《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州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卫健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县卫健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卫生监督协管员10名(属编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服从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监督辅助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开展全县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巡查、职业卫生巡查,协助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完成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材料撰写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职业禁忌性传染病。男性身高要求在1.6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5米以上。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医学类或法学类专业人员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具备word、Excel、PPT等现代办公软件操作使用技能。
(五)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广南县常住户口,家住县城区,有半年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聘用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聘用由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告发布
在广南县政务网、广南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三楼办公室(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79号)。联系人:梁正刻,联系电话:0876-515311418887678727。
3.报名要求:应聘人本人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五寸彩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4.资格审查: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报名人员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招聘方式为面试,由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牵头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体检及政审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递补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若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政审的应聘人员,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内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拟招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劳动合同实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程序要求解聘。
四、福利待遇
1.应聘者经择优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40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及单位部分)。休假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职在编职工请休假制度进行管理。录用后在岗期间食宿自理;
2.聘用期间如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可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6-5155708(广南县卫生健康局)。
本公告由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5153114。
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