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通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西人社发〔2022〕164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计划通过校园招聘方式考核招聘2名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2人,具体聘用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含2024年3月31日)。
5.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专业目录要求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详见附件4)。
四、校园招聘报名方式及时间
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2024年3月23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校园招聘工作组将到云南师范大学开展专场招聘。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17:00;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田径场(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云南师范大学网站、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jhs.gov.cn/)、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云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校园招聘通告。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转发招聘通告链接。
(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4)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考核。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谈。现场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六)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以及职业认知等基本素质。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七)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八)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初次体检医院为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考察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主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有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1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及聘用。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四)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告
九、本通告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0691-2122765。
监督电话:景洪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691-2140387。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