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云办发〔2001〕22号)等规定,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劳动权益保障中心(西双版纳州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拟面向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选调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二类)在职在编人员(现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三、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岗位:专业技术岗。
(二)选调人数:1人。
(三)资格条件:详见《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6月,现取得职称以报名前的聘任为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不得调配的。
五、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2.报名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且确认符合其报名条件、资格方可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须提供的上述各项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所在工作单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
bnrsjgdw@163.com,提交报名申请但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7月13日至7月14日,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5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8:00)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地址: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号楼301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反馈不合格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现场反馈不合格原因。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此次公开选调。
(四)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考试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官现场打分,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束后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发布。若考试出现第1名和第2名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选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成绩第一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1.考察。考察工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与考察同步开展。
(六)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体检、考察双合格者确定为公示人选并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选调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选调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选调资格。
(三)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发布。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691-2135754(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