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次)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玉人社发〔2022〕48号)和《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因第一次提前招聘未能完成2024年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计划,决定进行第二次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元江县人民医院于1950年3月批准成立,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23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173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3人,副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83人,初级职称84人。
元江县中医医院于1983年7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08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8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5人,副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34人,初级职称38人。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于1964年5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44名,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3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16人。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于1955年09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8名,其中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33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21人。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于1958年9月批准组建,是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4名,其中研究生学历0人,本科学历1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9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玉溪市元江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2.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往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5.发布公告之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服从医院分工,在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
临床医学、中医等一年进行两次理论考试的专业,须2年内取得本专业所需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其他专业3年内。如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且不予以任何经济补偿。
7.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提前招聘岗位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被相关部门处罚处于影响期内的人员。
(4)有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1.报名及招聘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月11日09:00-11:00,报名地点为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知行楼307教室。
3.考试时间、地点:2024年1月11日11:00-18:00,地点为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平政校区知行楼301、302教室。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告在玉溪人才网和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公布。
2.报名。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由招聘组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测试。
5.确定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6.签订就业协议。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报到时间、聘用条件及违约承担责任。凡无合理的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约处理;报到时不能按毕业生就业聘用要求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完整人事档案资料等)的不予聘用,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违反就业协议不能到岗的,按违约协议办理解约手续。2024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7.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8.体检。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体检的按违约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业医师、护士注册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岗位属于特殊行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将开展乙肝两对半、丙肝等影响执业的检测项目。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9.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0.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11.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组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0877-6016288。
七、咨询电话
元江县人民医院:0877-6557624
元江县中医医院:0877-6011473
元江县妇幼保健院:0877-6164188
元江县因远镇中心卫生院:15708773550
元江县咪哩乡卫生院:0877-6510042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 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