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湖州市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年11月03日讯: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德政办发〔2017〕9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因编外人员流动性较大,为及时补充空缺的编外岗位人员,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同意,本次涉及28个主管部门,招聘岗位63个,招聘人数7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招聘范围(户籍)及其他相应条件(专业和招聘计划所需专业一致);
5.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计划表为准,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电子邮箱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以上所有材料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附件2中所报单位的报名邮箱,每个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9日下午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至2021年11月9日下午17:00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汇总上报时间:
招聘单位于2021年11月11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报名人员汇总表交至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开展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开展资格审查,最终解释权为招聘单位。
(三)开考条件
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条件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名人员须在11月15日上午8:30-12:00前到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英溪南路399号劳动综合大楼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8日8:30—16:30;
领取地点: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英溪南路399号劳动综合大楼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48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并当场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除外)用工制度。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通过德清人才网、“德清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1月2日,需提供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五)咨询电话: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2.雷博公司电话:0572-8201205
(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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