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洪合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年03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洪合镇人民政府计划招聘编外人员13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洪合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原人员身份为洪合镇机关岗位合同工,辞职未满一年或被开除过的人员;
4.原人员身份为洪合镇派出所、交警队、毛衫城等单位在职人员,辞职未满一年或被开除过的人员;
5.近三年内报考洪合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考察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3月24日-26日(8:30-11:30,13:30-16:30);地点在洪合镇人民政府前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运路211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需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3月24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6、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现场提供纸质稿,不接受电子稿。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3月24日,报考人员经审核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入围笔试。同一岗位确认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放弃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考察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www.jxrc.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的,最终聘用人员将与嘉兴市秀安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针对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可能存在笔试、面试等时间上的调整,以及会对有关环节提出具体防控措施,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嘉兴人才人力网”,招聘单位将不再另行告知。
3.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3850868(洪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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