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 > 金华
各区县导航: 全浙江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2022年12月金华市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1 09:31:1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2月31日讯: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

  (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招用编外人员3名,现就公开招用编外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金华籍户口。

  3.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6日17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磐安县建设局426办公室(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四楼)受理。

  2.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技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马慧芝8466137918357953683(563683)

  (3)资格审核

  各招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程序

  本次招考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或跨岗位调剂。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用人员名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137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doc

  2.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