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年11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要求 |
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
2 |
专业不限 (环境工程、工业分析专业,有较厚的文字功底优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
二、选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2年度考绩在良好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厚的文字功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参加选调的,在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4)按有关规定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按个人自荐方式,个人自荐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1)个人自荐报名时应携带《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个人自荐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和2022年度考绩证明、近期免冠2寸正照2张等材料。报名时注意了解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2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6楼B0607办公室
2.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选调计划数2倍的,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3.考试测评。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知识面,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4.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替补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经综合研判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如合适人选不足,将酌情核减选调名额。
6.公示和调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需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本人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生态环境分局0579-8536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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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