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0:08:52 来源:人才引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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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欢迎热爱消防工作的青年才俊加入消防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会计岗位1人。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财务系统,Office系统等日常办公软件,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以上证书,懂政府会计制度优先,工作细致,责任心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内;体型、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及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招收情形。
三、相关待遇
录用者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金华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四、报考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6时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网上报名
每人报考单位及岗位仅限1个。报名人员将《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文员招聘报名表》(电子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照片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报考单位邮箱:1071006257@qq.com;咨询电话:0579-88894388。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验证的一律不通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直接进行面试。
五、招聘流程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