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3 09:17:1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关于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兰溪市编外用工招录工作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同意,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乡镇消防工作人员1人,乡镇专职消防队员11人。(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云山街道拥军路8号)。
联系人:钱雨欣,18758822375。
每人报考单位及岗位仅限1个。报名人员需准备材料:(1)应聘报名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4)有效学历学位证书;(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79-88894388。(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1日下午17:00止。
2.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程序。
3.体能测试: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含驾驶员)要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按照附件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乡镇消防工作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试。
4.考试内容: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5.体检和考察:按实际岗位要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6.公示和聘任: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的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一年内,同类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环节。
7.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形式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用工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