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市云和县教育局引进教师公告(三)
2022年06月07日讯:根据《2022年浙江省云和县教育局引进教师公告》,现就组织教育系统第三批紧缺教师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序号 |
涉及岗位(科室)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
拟引进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高中地理教师 |
本科:地理科学类;研究生:地理学类 |
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
1 |
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师范类毕业生;2.非师范类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考试;3.浙江省考生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毕业生;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2 |
高中数学教师 |
数学类 |
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
1 |
|
3 |
高中历史教师 |
本科:历史学类;研究生:中国史类、世界史类 |
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
2 |
|
4 |
高中生物教师 |
本科:生物科学类 研究生:生物学类,学科教育(生物) |
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
1 |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于教育事业。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引进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引进主要包含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聘用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报名人员填妥《2022年浙江省云和县教育局紧缺教师引进基本情况登记表》(粘贴本人近照),并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385165643@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紧缺教师引进报名:XX岗位(姓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2)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签订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如未能在2022年8月30日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择期通知综合比选。
(三)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主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学历学位、工作(任职)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综合比选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的岗位由教育局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开考。
比选采用线上课堂考核、钉钉远程视频面谈的形式,在县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比选成绩仅作为入围考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由云和县教育局会同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考试入围通知书。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等。
3.考核方式:笔试、模拟课堂、面谈。
4.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核成绩相同的,按比选排名先后确定)。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结果,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认为没有胜任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
(七)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经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到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人员、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且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未能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岗位需求可继续试聘或解除合同,继续试聘满1年仍未能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或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的教师,须在2024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云和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三、相关待遇。
根据《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的实施意见》(云委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给予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和县教育局:0578—5525008,0578—5525728
(二)地址:云和县城北路2号(云和县教育局)
本公告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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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