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 > 丽水
各区县导航: 全浙江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2023年度丽水市市直部分单位补充报考卫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08:46:1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8月03日讯:根据《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富岭卫生院在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数不足出现岗位空缺,需要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报考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所须专业要求

备注

考试科目

1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临床医生

专技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202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2

丽水市富岭卫生院

临床医生

专技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202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二、报考条件

  除具备《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面试合格,且笔试科目与报考岗位考试科目一致;

  (二)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在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中,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8月10日(上午8:30--下午5:30)到报考所在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2023年度丽水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补充报考卫技人员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届及之前毕业生需提供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报名地址分别为: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126号门诊三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652006。

  丽水市富岭卫生院: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金沃路303号行政楼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652316。

  (二)考试

  考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补录岗位补录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人员视为放弃原报考岗位的递补资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服务年限等

  按《2023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8-2091299

  举报投诉电话: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8-2091421

  附件:2023年度丽水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补充报考卫技人员申报表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