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三批)
2022年06月03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用人部门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周岁及以下) |
学历/学位 |
专业/学科方向 |
其他条件 |
捷克研究中心 |
B01-22-25 |
助理研究人员 |
2 |
35周岁(1986年6月15后出生) |
研究生/硕士 |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世界史 |
小语种专业、欧洲研究方向优先 |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在线应聘”)。应聘人员登记信息时须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统一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包括微课评议和岗位素质测评。微课评议和岗位素质测评成绩各按50%计入初试成绩。
(1)微课评议
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微课主题,撰写微课教案(必须是手写教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同时结合教案拍摄一段15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
微课评议后,根据微课评议成绩从高到低,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6:1的比例确定(实际参加微课评议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参加微课评议的应聘人员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2)岗位素质测评
岗位素质测评前安排资格复审。
岗位素质测评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岗位素质测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和岗位素质测评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
2.复试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复试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z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招聘单位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