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09:07: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为浙江省审计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审计研究任务,为审计机关提供审计相关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咨询。单位位于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00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报考具体岗位名称+姓名”)到专用邮箱zjssjkys@126.com,并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自本科以来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等。以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浙江省审计厅网站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笔试日期和地点。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本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本单位其他可以开考的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拟于8月上旬在杭州市区组织笔试,具体时间以浙江省审计厅网站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后,由浙江省审计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在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审计厅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审计厅网站(https://sjt.zj.gov.cn,审计新闻/审计要闻);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考试通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省审计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546(省审计厅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
咨询电话:0571-87051803(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