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09:48:53 来源:人才引进网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上级批准,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信息化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招聘方式等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8日16:00。
报考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4日9:00—9月7日9:30。
(二)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笔试、面试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9月7日,杭州市内,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笔试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
专业笔试成绩将在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s://www.zjemc.org.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s://www.zjemc.org.cn “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2890338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9753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