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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8 11:12: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隶属于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勤奋,近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2.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专业以《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审核确定。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需同意。
  5.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所在单位为浙江省外的应聘人员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6.符合浙江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11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swwkgyjs@163.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发邮件时主题栏以“所在单位+姓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稿件及扫描件(扫描件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文物保护工作从业经历(以单位开具的盖章证明为准)、社保证明等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原件在面试现场审验。
  3.注意事项: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文物保护工作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人员请随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面试前先进行材料复审,经审核与报名上传资料一致的参加面试;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由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调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出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5148692。
  附件: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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