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诸暨市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7:30:40 来源:人才引进网
诸暨市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为有效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不断推进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诸暨市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诸暨市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的对象为:在诸暨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诸暨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8月2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根据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照片,自愿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8月2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7日9时—9月21日15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在2024年9月21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uji.gov.cn)公布,考生也可在网报平台查询。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境内高校毕业生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应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的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应聘人员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前放弃资格等情况的,由招聘机关决定是否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专业目录以《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二)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含学位要求为学士)的岗位。
(三)有关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uj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六)对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相关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575-88795069(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61082(受理纪律投诉)
(七)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