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天台县教育局教师招聘8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1:19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天台县教育局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2024年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天台县教育局2024年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37名、天台技师学院(筹)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4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4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考生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于试用期内(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中职、天台技师学院(筹)报备员额制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于试用期内(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其他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户籍、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
1.报考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要求天台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户籍不限。
2.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4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4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4月29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5月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所有考生均须按时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本次招聘按缴费确认人数和招录计划人数3:1及以上比例开考(高中政治、高中历史按2:1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学科相应核减、转移录用指标。具体核减、转移情况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在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可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向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1009室,联系电话83173973)申请改报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得裁剪、涂改。
(四)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3.本县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非本县正式在编教师需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方可报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时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
3.笔试地点:天台中学。
(二)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实际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2:1及以上比例确定;实际招聘计划8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5:1及以上比例确定;高中政治、高中历史按2:1及以上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两者分数都相同,则都入围面试。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本县正式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还需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1.面试以模拟上课(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还需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技能测试占60%)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并当场告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2.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技能测试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先进行技能测试,后笔试,再模拟上课。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和模拟上课对象,若最后一名的技能测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都进入笔试和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相关事项见《天台县2024年教师招聘体音美技能测试须知》(附件2)。
五、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56883/index.html)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2/index.html)公示。体检对象名单公示后,遇考生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情形出现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培训择岗
公示期满后,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阳光择岗。
(一)教育局公布具体岗位;
(二)拟录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八、聘用
(一)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介绍信到所选择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体育特殊人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天政办发[2014]14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按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精神,对于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四)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信息和通知在天台县教育局网站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五)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天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天台县人力社保局、天台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909022、83930316、8317391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天台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