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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州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11:11: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10月31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干部素质结构,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做强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乐清”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65人,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引进对象为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附件3)。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户籍或其他要求的详见附件1。户籍以报名时的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报名时,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具有乐清市户籍。

  (六)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均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下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以及通过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已通过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获得录用资格,等待办理入职手续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17:00(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将所需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岗位代码+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所报单位的电子邮箱。报名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所需材料:

  (1)《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Word版(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时间必须相互衔接)。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户口本及相关户籍材料扫描件。

  (4)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5)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期间出入国(境)记录、研究生课程扫描件。乐清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材料。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取消此次考试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收到报名确认的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邮件回复确认。

  2.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邮件回复并告知理由,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的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试或面谈的方式择优遴选。

  1.初定面试(面谈)时间:2022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过)。

  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7)等参加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或面谈方式确定:

  (1)岗位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采用专家小组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2)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不参加面谈,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面试比率。

  (3)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之比大于1:1、小于等于1:3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面谈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4)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的硕士研究生人数之比大于1:3的岗位,采用先面谈、后面试的遴选方式。报名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谈通知书)参加面谈,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根据面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硕士研究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再加试面谈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

  温馨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严格按照通知书有关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及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如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最新公告执行。

  3.调剂。对未招足计划数的可调剂岗位,将发布调剂公告,原则上按可调剂岗位专业要求应调尽调,博士研究生可不限专业调剂。有意愿调剂的参加过面谈、面试的考生可根据公告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可予以调剂聘用。若同一岗位有多人申请,则按以下顺序确定调剂录用对象:①博士研究生;②面试成绩高低;③面谈成绩高低。岗位无人报名或调剂未果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调剂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核

  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公函的形式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

  如果进入考核的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调剂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乐清人才网(http://www.yqhr.com.cn/)、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岗位的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并在3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满服务期提前离职根据年限按比例退还政府各部门所有补贴。此外,还应承担应退还补贴总额50%的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录用。

  (二)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人才引进考试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1.具体岗位、专业信息、报名邮箱请咨询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2.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咨询电话:0577—61882869;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188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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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3.QS、THE、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院校名单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1年颁布)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

  6.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疫情防控须知

  7.202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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