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温州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3年温州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人)》已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本次温州泰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以2023年4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非泰顺县常住户口人员,其配偶(以2023年4月11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下同)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也可以报考。
以下三类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不受户籍限制:1.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2.全国“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一致;3.留学归来,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榜前300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各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岗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1日。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限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视力等障碍者,残疾等级:听力、言语、肢体、视力为三、四级,并具备正常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者报考。
在2023年4月11日前取得其他非全日制院校(含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温州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3年温州泰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时至2023年4月23日17时 笔试时间: 5月21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