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温州市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部招聘公告
2023年07月04日讯: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字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专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会基本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4.年龄要求在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无违法犯罪记录;
5.取得C1驾照。
三、招聘方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0日,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进行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地址:1176123792@qq.com。
3.资格审查
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将根据报名信息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择优录用,面试合格分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试用期2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天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实行编外人员待遇,入职缴纳五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九、单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10楼。
咨询电话:0577-88539163、0577-88532196;应先生、陈女士。
十、其他事宜
入围体检、考察和公示人员名单会在中国·瓯海(www.ouha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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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供销资产管理服务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