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09:21:1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新建学校快速迈上高水平发展之路,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引进计划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全国各类学校在岗教师,第一、二、三类教育人才。
2.温州市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第一、二、三、四类教育人才。
3.原“985”“211”院校、“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温州户籍高校毕业生。
具体人才分类详见附件3。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截止2024年7月6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ojksyx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3.报名材料:
(1)《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教科研成果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现场考核对象。现场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现场考核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材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应聘资格。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三)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主要指向教师素养、管理能力及教育教学水平的评估与测试。行政管理岗位采取问题阐述式面谈,每人35分钟(准备10分钟,阐述25分钟),满分为100分;学科教师岗位采取试课+面谈的方式,每人70分钟(准备45分钟,试课10分钟,面谈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课占70%,面谈占30%。
现场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岗位需求计划和考核成绩,同一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对象,若遇成绩同分的,以教育人才类别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现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洞头区教育局参照招录公务员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拟聘用公示结束7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入事业编制,聘用时,签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按全额事业身份人员进行管理。
(二)人才待遇详见《温州市洞头区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留”实施办法》(洞政办发〔2021〕40号)。
(三)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10年,服务期限自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五、本《公告》由洞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筹备组:18367705725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