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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6:04: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招聘详情

0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02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03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招聘流程

01

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下午6点。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方式请关注“两江新区直聘”微信公众号,并在后台回复“党校”即可获取。

02

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校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佐证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03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需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资格。

04

考试考核

(一)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环节人员开展。采取线上测评,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评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适岗能力,采取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一般在2026年5月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系统短信提前通知。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在同一天进行。

05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但总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06

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选名单公示后,招聘岗位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07

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及时转接人事档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聘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优惠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下列情形的,还可享受我校相应的优惠待遇:

1.博士待遇:

(1)一次性提供安家费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3)累计享受学位津贴6万元(根据一定标准按月发放);

(4)根据来校后取得的高质量科研成果给予科研奖励经费,最高约为33万元;

(5)进校8年内提供过渡住房1间;

(6)资助资料等费用6000元;

(7)协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

2.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待遇执行(具体待遇面谈);

3.给予考生统一安排应聘期间食宿;给予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的市外考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销一定的交通费用。

其他事项

01

纪律要求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将立即查核,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02

咨询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400041;

电话:023-68590624、18696688127(吴老师)、18983802606(王老师)、17823508095(但老师)。

附件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2026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注: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本招聘不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也未组织开展或授权第三方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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