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保障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行政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伊春中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文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考生下载填写《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将以下材料发到电子邮箱ycsfyzzbgbc@163.com进行报名。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
3报考使用学历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5.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填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
(三)资格审核。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
1.打字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的考生笔试前,先进行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五分钟。报考者须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及以上(不含标点符号),正确率不达标的,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3.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录用的递补。
对打字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笔试、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与聘用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
(二)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事项提醒
(一)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与市法院联系,电话:0458-3766192。
(二)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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