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纺织大学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2年03月2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武汉纺织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ites.wtu.edu.cn/zp/)中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公布。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特别提示: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法纪观念、职业素养、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全部列入)。招聘计划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报考博士辅导员岗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及心理测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面试前,学校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若面试人数不足1:3,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博士辅导员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其他辅导员岗位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未达标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考察实习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实习环节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的“招聘公告”栏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须在校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考察实习。因拟聘人员实习考察、体检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拟聘人员到校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网站为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ites.wtu.edu.cn/zp/)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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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纺织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武汉纺织大学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