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全部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湖南 > 全湖南
各区县导航: 全湖南 长沙 株洲 湘潭 衡阳 邵阳 岳阳 张家界 益阳 常德 娄底 郴州 永州 怀化 湘西  

2026年湖南澧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4:36:2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6年澧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 澧县工业产业发展事务中心、招商促进事务中心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数量
  此次选调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工业产业发展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招商促进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澧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须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现职务职级等级岗位任满1年;
  2.现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八级职员及以下岗位;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身份及同意报考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料到县人社局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澧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楼604室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领取地点:澧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楼604室
  (四)开考比例。一般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比例确定开考比例。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选调单位党组织研究,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行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七)体检。根据选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九)递补。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县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选调对象,并按要求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选调相关工作(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组织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3221604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26年澧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xls
  2.澧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管理员微信号:bendiba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