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2年08月29日讯:湖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系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高校,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中医药院校,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成功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19个学院,28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等5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中医学入选“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中西医结合、药学入选“国内一流培育学科”。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1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个,管理岗位7个(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nucm.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9月6日至9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科(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行政办公楼32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个人自荐材料一式一份,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③本人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的党员介绍信或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人才招聘系统,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类岗位:采取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试教人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应聘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A类岗位设置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A类岗位的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B类岗位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458113(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88458097(学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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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