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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15:56:5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8月30日讯: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49年,原名衡阳市立人民医院,其后曾改名为衡阳市立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医专附属医院、衡阳医学院附属医院、2000年更名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湖南省最早的教学医院之一。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已形成新院区和东院区(胸心医学中心)“一院两址”的格局。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1994年第一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2017年1月再次成为衡阳市首家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核的医院。是省、市、县职工及居民医保、工伤保险、铁路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和中国百强医院;是湖南省医院信息化质控中心衡阳地区分中心挂靠牵头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1个,其中专技岗位90个、管理岗位11个;招聘计划224名,其中专技岗位213名、管理岗位11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sc.edu.cn/rczp/rczp2.htm)、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nh2h.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0时起至2022年10月31日24时止。

  (2)B、C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0时起至2022年9月12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登录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nh2h.com)点击人才招聘模块。首次登录请先完成注册与简历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均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PDF或图片格式资料)

  (1)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再扫描为PDF或图片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

  (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5)应聘医师岗位,需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已注册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供有效注册期内的对应范围的医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但情况需在报名表中注明。应聘护理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护士资格证扫描件。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学历和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证

  医师岗位,须提供对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应聘护理岗位的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护士资格证;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届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护士资格证,但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4)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信息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应聘者未按期报名或逾期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C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临床、科研、教学等能力和基本素质。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类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操作技能,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

  B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5分(含6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B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C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

  C类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5分(含6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C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官网、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899986(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4-8899355(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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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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