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1年07月06日讯: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http://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公开招聘8名专职辅导员,事业岗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定向生或委培生须出具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四)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根据专职辅导员必须入驻学生公寓有关工作要求,计划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4名、女性专职辅导员4名。
(六)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在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八)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九)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大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大连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报名可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zp.dl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文件:
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可以认定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明、学院或学校团委提供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业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电子版需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姓名-个人材料”(如张**-个人材料)。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大连民族大学招聘网主页进行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党员关系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个人简历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查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人员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按照实际及格人数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达到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发区校区综合楼一楼进行公布。
3.面试。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成绩核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及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成绩公布。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公布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通过考试的人选进行考察,并通知到指定体检部门进行体检。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精神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因疫情或不可抗力影响,考察、体检等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七)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大连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且入职前考察体检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将根据应聘个人情况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违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六)正式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社会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发布的公告同步报学校纪委备案,招聘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56122、87645529
招聘网站:http://zp.dlnu.edu.cn
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发布的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连民族大学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