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连市统一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1年06月12日讯:为进一步补充急需紧缺教师,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现就统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编教师91人,岗位信息详见《大连市统一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的2021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和相应学位应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7、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为师范类毕业生;
8、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9、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10、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7、参加“大连市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招聘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dl.gov.cn)、大连市教育局官网(https://edu.dl.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8:30至6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按照招聘计划(附件1)中注明的“报名方式”要求,通过邮箱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须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和压缩文件名均为:“岗位识别码+招聘岗位+姓名”,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①《大连市统一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②身份证(正、反面);③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以及上述证书或证明的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证书或证明全网页截图);④《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⑤最高学历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⑥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⑦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政治面貌、荣誉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报考且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的,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采取对网上报名材料打分和面谈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谈工作于6月20日8:30在大连市中山区青泥小学(中山区武汉街43号)进行,考生应在7:30-8:00之间到达考点进行疫情防控检查,8:30前未到达的视为弃权。面谈内容和形式按各招聘地区相关要求执行。面谈人员名单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根据综合评价分数,按照2:1的岗位竞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综合评价分数相同的,按照面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谈分数相同的,同时拟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与面谈同时进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上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其他所需要件。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其中,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名单将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考生可以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九)聘用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面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招聘线下工作。在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候考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六、注意事项
1、如因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教育局官网。
2、本次考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后果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4、考生在参加面谈和面试时,请自备饮用水、午餐。
七、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点击下载>>>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